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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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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木与工程学院关于2026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遴选通知

各党支部:

党员发展工作是党的建设当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,关乎党的队伍建设与长远发展。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党员发展工作,确保党员发展质量,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相关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,现就本期党员发展对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发展对象范围

本期党员发展对象为41期以前(含41期)的入党积极分子。

二、时间要求

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需满一年。

三、综合条件要求

思想表现:入党积极分子应在思想层面积极向党组织靠拢,定期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,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类思想政治学习活动,展现出坚定的入党决心和对党的忠诚。

学业成绩:在近一年内的学业表现中,无挂科记录,体现出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,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未来服务社会奠定基础。

突出贡献:对于在学院、学校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,或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者,如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、在科研创新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助力学院发展等,可酌情考虑放松学业成绩要求,此类情况需党支部在审核材料中详细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。

四、材料审核要求

各党支部务必对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进行全面、细致的审核。材料不齐全的入党积极分子,本期不予发展。

需审核的材料主要包括: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入党申请书、同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、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、支部委员会(支部大会)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(复印件)、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、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、思想汇报(至少每季度一篇)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、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等。

请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和要求,认真审核材料的完整性、规范性和真实性。对材料中存在的问题,应及时通知相关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补充和完善。

五、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

材料自查与完善阶段(2026915-917):各党支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对照材料清单与综合条件要求进行自查,如有材料缺失、不符合要求,或在综合条件方面存在不足的,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。

党支部审核阶段(2026917-919):各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及综合表现进行全面审核,审核通过的,填写附件1土木与工程学院发展对象遴选汇总表》,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党建工作模块组处。

经过材料自查与党支部审查,学院将统一安排发展对象党的相关理论摸底考试,时间待定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: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和要求,认真做好各项工作。

严格标准,保证质量: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标准和条件,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考察,确保发展对象政治素质过硬、思想品德优良、工作学习表现突出。同时,要严格审核材料,确保材料真实、完整、规范。尤其要重点审查入党积极分子在思想、学业及突出贡献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。

加强沟通,密切配合:党员发展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,各党支部要加强与学院党建工作办公室的沟通协调,密切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确保党员发展工作顺利进行。

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相关工作。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学院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。

联系人:杨苗培

联系电话:0773-8998403


附件:

        1.土木与工程学院发展对象遴选汇总表.xlsx


中共南宁理工学院土木与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

20269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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